霸州市中亭河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霸州市中亭河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中亭河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霸发改投资[2023]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中亭河位于霸州市南部,是清北地区主要排沥河道,承接区域内各排渠来水。左堤为东淀北大堤,右堤为南小埝,东淀北大堤为2级堤防,防洪标准50年一遇,南小埝为等外堤防,参照5级堤防设计。本工程为水毁修复工程,对北大堤及河道不做达标设计,仅依据水毁现状在中亭河60km范围内进行主槽清淤、南小埝恢复,在北大堤12km 范围内进行恢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主槽清整32.3km、北大堤修复12km、南小埝恢复16.27km。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5865.07万元,其中:(1)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01.58万元(2)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82.03万元(3)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5681.46万元。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勘察、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环保措施、水保措施)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勘察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4)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8:302024-01-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霸州市行政中心1266房间

地址:

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3楼(集中办公区)

邮编:

065700

邮编:

071066

联系人:

史先生

联系人:

杨海艳

电话:

0316-7286912

电话:

1551230333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3-2018 版权所有: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霸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1310810001 冀ICP备140148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8102000364号